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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区域

大祥区

双清区

北塔区

小 计

马鞍石

火车南站
站前区

佘湖新城

永庆街
(旧城区)

江北原
毛纺厂前

2008年度

30

 

 

20

 

50

2009年度

 

30

 

 

20

50

2010年度

 

 

30

 

 

30

合 计

30

30

30

20

20

130

2、规划期内,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及布局指引

年 度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区域

大祥区

双清区

北塔区

小 计

马鞍石

火车南站
站前区

六岭公园
(旧城区)

佘湖新城

江北原
毛纺厂前

2008年度

60

 

 

 

 

60

2009年度

40

 

20

 

20

80

2010年度

 

20

 

20

 

40

合 计

100

20

20

20

20

180

3、邵东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及布局指引

年 度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面 积
(亩)

位 置

面 积
(亩)

位 置

2008年度

1.93

县城新开发区

2.67

县城新开发区

2009年度

1.93

旧城区

2.67

县城新开发区

2010年度

1.94

县城新开发区

2.66

县城新开发区

4、新邵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及布局指引

年 度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面 积
(亩)

位 置

面 积
(亩)

位 置

2008年度

1.42

大坪开发区

4.2

大坪开发区

2009年度

1.42

大坪开发区

4.2

大坪开发区

2010年度

1.42

大坪开发区

4.2

大坪开发区

5、隆回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及布局指引

年 度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面 积
(亩)

位 置

面 积
(亩)

位 置

2008年度

0.77

桃洪镇开发区

3.33

桃洪镇开发区

2009年度

0.77

桃洪镇开发区

3.33

桃洪镇开发区

2010年度

0.76

桃洪镇开发区

3.34

桃洪镇开发区

6、武冈市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及布局指引

年 度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面 积
(亩)

位 置

面 积
(亩)

位 置

2008年度

6.53

庆丰路、旧城区

10.63

庆丰路

2009年度

6.53

旧城区

10.63

庆丰路

2010年度

6.54

庆丰路

10.64

庆丰路

7、洞口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及布局指引

年 度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面 积
(亩)

位 置

面 积
(亩)

位 置

2008年度

4.67

城关镇杨柳冲

7.17

城关镇杨柳冲

2009年度

4.67

雪峰广场东侧

7.17

城关镇杨柳冲

2010年度

4.66

雪峰广场东侧

7.16

城关镇杨柳冲

8、绥宁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及布局指引

年 度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面 积
(亩)

位 置

面 积
(亩)

位 置

2008年度

1.9

长铺镇川石
开发区

3.2

长铺镇川石
开发区

2009年度

1.9

长铺镇川石
开发区

3.2

长铺镇川石
开发区

2010年度

1.9

长铺镇川石
开发区

3.2

长铺镇川石
开发区

9、城步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及布局指引

年 度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面 积
(亩)

位 置

面 积
(亩)

位 置

2008年度

1.73

儒林镇城城东

4.2

儒林镇城城东

2009年度

1.73

儒林镇城城北

4.2

儒林镇城城北

2010年度

1.74

儒林镇城城北

4.2

儒林镇城城北

10、新宁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及布局指引


年 度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面 积
(亩)

位 置

面 积
(亩)

位 置

2008年度

3.87

金石城光步
小学西向

8.5

金石城光步
小学西向

2009年度

3.87

金石城光步
小学西向

8.5

金石城光步
小学西向

2010年度

3.86

金石城光步
小学西向

8.5

金石城光步
小学西向

11、邵阳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量及布局指引

年 度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面 积
(亩)

位 置

面 积
(亩)

位 置

2008年度

4.13

大木山开发区

7.33

大木山开发区

2009年度

4.13

大木山开发区

7.33

大木山开发区

2010年度

4.14

大木山开发区

7.34

大木山开发区

  (二)资金筹措
  按照目标任务,规划期内计划筹集资金23065万元。其中新建(筹集)廉租住房需资金21020万元,发放租赁补贴需资金2045万元,所需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为主,按财政收入1-2%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配套资金。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上年度结余部分转为下年度使用。
  2008年,全市筹集资金7688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筹集资金4508万元,县(市)筹集资金3180万元。
  2009年,全市筹集资金7688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筹集资金4508万元,县(市)筹集资金3180万元。
  2010年,全市筹集资金7688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筹集资金4508万元,县(市)筹集资金3180万元。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资金35364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筹集资金18960万元,县(市)筹集资金16404万元。
  八、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的总体安排(中心城区)
  (一)棚户区改造及旧住宅综合整治总体安排(中心城区)
  邵阳市是历史名城,危旧房屋较多。经调查,邵阳市中心城区有危旧房屋26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环境较差的危旧房屋有63万平方米。规划期内,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造:
  1、成片拆除,重建一批。对成片集中、无历史保留意义、无加固意义的旧住宅区,实行拆除重建。重建要坚持高起点建设、高标准规划。
  2、综合整治一批。对具有历史意义、基础设施不配套、环境条件较好的旧住宅区实行综合整治。在综合整治中,我们将采取完善配套设施、完善房屋安全措施等办法,改善居住环境,重塑历史原貌。
  在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中,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的方式实施。规划期内,我们将集中改造:大祥区六岭公园棚户区、双清路沿线棚户区、通衡街(原锁厂)棚户区、保宁巷棚户区、临津门棚户区等工程。2008年—2010年,每年改造棚户区5万平方米的危旧房屋,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
  (二)逐步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规划期内,根据农民工集中的厂矿、企业和区域,逐步建立一批适合农民工居住的公寓,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允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九、落实规划的相关措施
  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行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
  廉租住房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廉租住房建设与直管公房危旧房改造相结合;二是廉租住房建设与城市新开发的住宅建设项目配建相结合;三是廉租住房建设与城市旧城改造,重点项目的拆迁安置相结合;四是廉租住房建设与经济适用住房配建相结合。
  廉租住房运作途径:一是改造城区直管公房;二是实行企业代建、政府回购的方式建设廉租住房,按3-8%比例配建廉租住房;三是经济适用住房按建设总面积的10%配建廉租住房;四是政府行政划拨土地,新建廉租住房,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十、规划实施机制
  1、完善配套政策。按照直管公房改造和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市房产管理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申请、审批与退出管理机制;市财政部门要制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划部门对经济适用房的10%、普通商品房建设总面积3-8%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进行规划把关。
  2、加大政府投入。市、县(市)财政年度预算要安排财政收入的1-2%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全部和土地受益金的10%由市财政把关确保足额到位;市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廉租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向中央、省财政部门争取专项配套资金,并建立廉租房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本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3、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将廉租住房建设列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市发改委要根据当年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做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计划、立项和报批工作;市财政部门要根据廉租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做好资金预算和调度;市规划部门要根据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规划选址工作;市国土部门要根据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市房产部门要根据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市税务部门要按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减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开设绿色通道;新开工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涉及到收费的相关部门,要按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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