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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规划背景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规划范围及期限
四、城市低收入家庭现状与住房需求分析
五、规划目标
六、住房供应及租赁住房补贴
七、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
八、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的总体安排(中心城区)
九、落实规划的相关措施
十、规划实施机制
十一、附图

 

邵阳市2008-2010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市房地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城市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住房结构不合理,商品房占住房总量的85.5%,经济适用住房占6.12%,廉租住房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日益突出。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我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30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决定》(市政发〔2007〕25号),以及《邵阳市“十一五”住宅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2、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市情,以人为本,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解决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规划范围及期限
  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邵阳市中心城区及所辖县城城区范围。
  2、规划期限:2008—2010年
  四、城市低收入家庭现状与住房需求分析
  (一)城市低收入家庭现状分析
  2006年末,邵阳市城镇户口63.53万户,158.58万人,人均GDP610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7平方米;城市低收入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3.938万户。其中邵阳市中心城区城市户口18.23万户, 45.53万人,人均GDP1085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874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87平方米,城市低收入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2.12万户。


邵阳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分析统计表

 

市 县

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

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

总计

已享受廉租住房
保障户数

人均建筑面积

人均建筑面积

住房保障方式

8㎡
以下(户)

8.1-
10㎡(户)

10.1-
12㎡(户)

12.1-
15㎡(户)

8㎡
以下(户)

8.1-
10㎡(户)

10.1-
12㎡(户)

12.1-
15㎡(户)

租赁补贴

实物配租

租金核减

小计

合 计

9550

2500

2120

3150

11330

3260

2976

4494

39380

1013

106

713

1832

中心城区

5300

1300

1124

1686

6480

1350

1630

2330

21200

 

 

558

558

邵东县

200

206

135

173

250

100

155

264

1483

66

20

20

106

新邵县

435

100

101

161

450

103

148

202

1700

320

 

 

320

隆回县

280

98

118

178

320

120

156

230

1500

264

 

 

264

武冈市

820

232

137

179

1053

352

162

296

3231

 

32

 

32

洞口县

840

168

126

175

614

330

205

203

2661

161

 

127

288

绥宁县

300

84

75

138

320

100

78

238

1333

87

 

 

87

城步县

180

130

84

138

280

273

92

245

1422

29

6

8

43

新宁县

568

82

98

153

813

312

190

237

2453

 

48

 

48

邵阳县

627

100

122

169

750

220

160

249

2397

86

 

 

86

  (二)政府保障能力和市场供应能力分析
  1、政府保障能力分析。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决定》(市政发〔2007〕25号)文件精神,我市廉租住房资金主要从以下几个渠道解决:
  一是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根据我市财政的实际情况,每年安排财政收入的1-2%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四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五是社会捐赠和其他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通过以上前四种主要筹集途径,按照廉租住房年度计划,资金基本上可以达到供需平衡,基本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市县财政根据廉租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所需资金数额,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进行安排,设立专门的预支科目,按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拨付到位。
  2、市场供应能力分析。2004-2007年底,邵阳市已筹集廉租住房426套,23808平方米。市中心城区对1750套9.1万平方米低保家庭租住的国家直管公房作为廉租住房使用,这些房子基本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建造,房屋配套,设施齐全,主要分布大祥、双清、北塔中心区。
  (三)规划期内住房保障需求分析
  2007年底,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困难家庭9550户, 8-10平方米的2500户,10-12平方米的2120户,12-15平方米的3150户;全市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困难家庭13330户,8-10平方米的3260户,10-12平方米的2976户,12-15平方米4494户。
  目前,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推进,职工买断工龄后,部分高龄职工再就业困难,无生活来源,一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转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据统计2001-2006年全市低保家庭增长率为3%,最低收入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住房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困难家庭的增长率分别为0.8%和0.3%左右,邵阳市到规划期末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困难家庭预测:
  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困难家庭预测为:12050×(1+0.8%)3- 1832=10510(户)(注:1832为2007年底前已保障户数)
  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困难家庭(40%部分:低收入家庭按40%进行保障)为:14590×(1+0.3%)3×40%=5889(户)
  邵阳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规划期内最低收入家庭及低收入家庭(40%部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困难家庭情况预测如下:


1、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困难家庭情况如下表:


市 县

规划期内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困难家庭(户)

合 计

10510

中心城区

6202

邵东县

310

新邵县

228

隆回县

123

武冈市

1045

洞口县

744

绥宁县

306

城步县

275

新宁县

618

邵阳县

659

2、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40%部分)困难家庭如下表:

市 县

规划期内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40%部分)
困难家庭(户)

合 计

5889

中心城区

3160

邵东县

141

新邵县

223

隆回县

178

武冈市

567

洞口县

381

绥宁县

170

城步县

223

新宁县

454

邵阳县

392

  根据邵阳市地方财政的实际情况和市区住房供应现状分析,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难以自我解决,只能依靠政府以廉租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根据中央、省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住房保障采取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保障。
  3、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其中40%的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实物配租,60%的最低收入家庭实行租金补贴。


规划期内,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求量为:

市 县

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求量

合 计

4204

中心城区

2481

邵东县

124

新邵县

91

隆回县

49

武冈市

418

洞口县

298

绥宁县

122

城步县

110

新宁县

247

邵阳县

264

  规划期内,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为6306户,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补贴金额标准为1人户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5元,2人户补贴3元,3人户以上补贴2.5元,每户每月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150元。租赁补贴情况见下表:

 

市 县

规划期内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需求量

户 数

金 额(万 元)

合 计

6306

2045.17

中心城区

3721

1125

邵东县

186

65.2

新邵县

137

48.8

隆回县

74

26.37

武冈市

627

223.46

洞口县

446

158.95

绥宁县

184

65.58

城步县

165

58.81

新宁县

371

132.22

邵阳县

395

140.78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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