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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 阳 市 房 产 局
                     文件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邵房字〔2008〕13号
                                                               

关于编制上报2008年度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局、发展计划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8年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现就编制上报2008年度城镇拆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的城镇房屋拆迁总量原则上与2007年基本持平。年度拆迁计划的编制,请各县(市)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并结合省建设厅、省发改委《关于编制城市房屋拆迁计划的通知》(湘建房〔2005〕37号)文件要求的基本原则、编制方法进行,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于2008年2月29日前报送市房产局和市发改委审批。
  二、严格按照中央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要求,切实维护计划管理的严肃性。凡列入城市规划或拆迁计划的项目,必须按国家、省实施拆迁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先进行审批或核准备案;凡未列入当年拆迁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对新增拆迁项目或确有不足需要补充拆迁计划面积的,必须报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年度拆迁计划是本年度拆迁许可的控制面积。严禁超面积发放拆迁许可证。一经发现,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将会同市监察局进行严肃查处。各地要加大对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督查,注重工作调研与经验总结,对拆迁计划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重大情况,请及时向市房产局、市发改委报告。
  四、各地要加强拆迁统计工作,继续坚持月报制度。各县(市)应于每月2日前将《城市房屋拆迁报表》填列后报送市房产局、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2353686(市房产局)、5362256(市发改委)
  传真:2353690(市房产局)、 5361601(市发改委)
  E-mail:sysfcj2005@163.com
  联系人:杨学军、陈中献

                   市 房 产 局         市 发 改 委

 

                                            二ОО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城市 房屋 拆迁 计划 编制 通知

  发: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邵阳市房产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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