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湘人函[2008]49号《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报名工作,经与市人事局商定,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房地产估价师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历、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2、房地产经纪人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报考时间、地点
我市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08年6月20日在市人事局二楼会议室进行。
三、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申请并填写《 资格考试登记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及已填涂的“报名信息卡”,并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各县(市)报考人员须持各县(市)房产局出具的从事具体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工作实务年限的书面证明。
2、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上一次的档案号。
3、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新报考人员要将考试登记表、信息卡原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交人事局考试中心同志验收;续考人员要将考试登记表、信息卡、准考证原件交人事局考试中心同志验收。
四、考试时间
1、房地产估价师
日期 时间 科目名称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0月18日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2、房地产经纪人
日期 时间 科目名称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月18日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281号及湘价费[2003]129号、湘价函[2004]4号有关文件规定,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如下:
1、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由人事考试部门收取。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费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费为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20元,由省建设厅收取。
六、其他事项
1、在填写“ 资格考试登记表”时务必在“联系电话”一栏中将宅电、手机、办公电话一并填上,如因电话不详,不能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后果自负。
2、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教材一套六册,定价人民币230元/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教材一套五册,定价人民币170元/套。需要者亦可径向省房协中介专业委员会购买,地址:长沙市文艺路43号1单元3楼,联系电话:0731-4442772。
3、请符合报考条件以及需要续考的人员届时前往报名,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市房产局政工科或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353689 5324935
邵阳市房产局政工科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